2014年12月22日 星期一

(轉貼筆記)將事情視為針對個人

作者:姍奈特•絲柏斯(Sunette Spies
譯者:吳畏

隨著我們經歷自己的人生,我們與各種各樣的人接觸,顯然起初是與我們的父母、處於父母地位的人或者在我們小時對我們具有最大影響力的人接觸的。從那時起,經過我們的人生經歷,我們關於如何行為/說話/表達/體驗/思考/反應這些方面,發展、編碼、設計並創造出了我們的人格/自我定義——這是通過將他人的一些部分/方面/成份,銘印/複製/模仿/儲存在我們自己之內,而我們則以此為來源用以顯現“我們所是的人”。

“將事情當作是針對自己個人的”與“銘印和儲存”的行為相同,其表現具體如下:
當我們發展我們的人格時,我們使自己周圍被那些與我們自己最相似的人所環繞,他們幫助/支持我們確認/證實我們的人格/“我們所是的人”。我們會使自己被這樣一些人圍繞著——我們確保他們代表著我們的世界之中的一部分,而這些部分確保我們不必改變我們自己/我們的人格/“我們所是的人”。如此一來,我們的世界及其中存在著的每個人就成為一個“保護和防衛”領域,在其中我們確保我們的心智/人格/“我們所是的人”得到維護和控制——其中每個人都在協助/支持他們自己和他人,來確保所有人都被卡困/限制/禁錮/奴役在/為他們自己的心智人格/自我定義中——這等同於根據“你不要干涉我,我也不干涉你,我們都保持做我們自己,我們確保我們不改變”這無聲約定而相互連結成的關係。在這些關係當中“一切運作如常”,其中每一個人的腔調、姿態、舉止、怪癖、行為、言語、互動等等,全都落在每一個人(根據/作為“他們是什麼人/他們如何做自己”的人格展覽)如何來描繪/呈現他們自己這樣一個界限之內,因而這些全都是“被接受和允許的”。顯然,當某一個人“超出他們的人格關係界限”時,他們就會被排除/排斥出去,因為那個人不再確認/證實/辯護他們自己和其餘他人的人格/自我定義了,因此就被排斥出去了。

“將事情當作是針對自己個人的”來自於並等同於心智意識系統的這些人格自我定義。這發生在當某事/某人說/做的某件事情,否定/影響/違反了一個人用於建構起自己的人格而對自己持有的那些觀念時。

這也是友誼戀愛關係存在的原因——為的是使“將事情當作是針對我們個人的”不湧現出來。因為實際上恰恰正是在“將事情當作是針對我們個人的”這些反應當中,一個人用以建構/顯現自己人格的那些觀念/感受/信念被揭露出來了。

因此,人們使自己被這樣一些關係環繞/包圍著——這些關係持續不斷地確認/辯護/證實彼此的人格,為的是不實際地面對我們自己的現實/真相,也就是看到/認識/理解到:作為這些人格的“我們自己”實際上僅僅是我們對自己持有的一些觀念/感受/信念,我們將它們形成/顯現成為了一些我們投射/描繪/強加到他人之上的實體,因此這些全都並非是真實的。

其中“將事情當作是針對我們個人的”這種反應揭露如下:

與他人相關的“將事情當作是針對自己個人的”:

例子一:
例如說,你對自己持有“我是一個一絲不苟的人”這樣一種觀念,而你形成對自己所持有的這種觀念是由於你在完成任務時一絲不苟的做法。現在你在出售房屋的過程中,你無意中聽到檢查房屋/公寓的訪客在說:“天啊!這房子一直都是徹底疏於照料的,很長一段時間都沒人照看這房子。”你將這個說法“當成是針對你個人的”而對其起了憤怒/怨恨反應,因為這種說法違反/否定你對自己持有的“我是一個一絲不苟的人”這樣一個觀念/信念/感受。

顯然,你將其當成是針對你個人而起反應這一點,表明/揭示/指明:存在於你自己之內的一點/部分,實際上確實是如那個人所評論/指出的那樣,因此他的觀察實際上是相當準確的——房子/公寓的混亂狀況是由於它實際上一直缺乏照料,因此房子確實疏於照料。

在這當中,“將事情當成是針對自己的”是一個“人格”保護/防衛機制,你在使用/濫用它來確認/證實你對作為人格的你所持有的觀念/感受/信念,這時你體驗/感覺到某人/某物在“攻擊”你作為人格/自我定義的觀念/感受/信念。

在這個例子的情境中,你體驗到了“我是一個一絲不苟的人”這個觀念/感受/信念受到了攻擊/否定。然而你非但沒有調查你對那個訪客的反應,反而進入到了“將事情當成是針對自己個人的”這種反應當中,並接受和允許自己去參與各種各樣的想法,用以論辯/尋找藉口來支持房子/公寓為什麼混亂,例如在心中說:“他不知道他在說什麼/這看起來沒那麼差/他可能是來自什麼都完美的精英城鎮”等等,而在這個過程中你試圖保持你所持有的“我是一個一絲不苟的人”這個觀念/感受/信念不受觸動。

對於來自那個訪客的一句話/一個評論,你將其當成是針對自己個人的,進而產生憤怒/怨恨反應,這揭露/揭示出:“你所是的人”並非事實上是你整個人等同“一絲不苟”作為活著的話語,而實際上“我是一個一絲不苟的人”只是一個你在心智之中發展出來的作為人格的觀念/感受/信念。因為,如果你確實是“一絲不苟”作為活著的話語,那麼這就會平等如一地表現在你的世界/現實的所有方面的應用踐行之中,而不僅僅是表現在你生活的一個方面/部分如完成任務上。確實,你可能在涉及到任務/項目時“一絲不苟”,然而“你所是的人”卻並非是事實上一絲不苟的,否則一切都會平等如一地得到關注和照料——無論是工作、關係、家庭、行動還是言語。因此,將僅僅在完成任務/項目時一絲不苟這一點,疊加到整個自己/自己的世界之上,這塑造的就是一個關於自己的觀念,而此時自己並非事實上在現實/世界的所有情境之中都平等如一地踐行/是那個詞語。

因此,這也就是為什麼人們只使自己周圍環繞特定的人,這樣做為的是可以確認/證實/辯護我們彼此對我們自己和對彼此的信念,而不是真正面對我們自己的現實——即我們只是在作為觀念而存在,這些觀念構造/顯現為我們體驗到我們自己所是的人格。


例子二:

你對自己持有一個觀念,認為自己是一個“招人喜歡”的人,而在你的直接世界/現實當中,每個人都以快樂/舒心來回應你。一天你進城買雜貨,對一個你已經發展出某種喜歡傾向的人,你擺出你經常做的“招人喜歡”那一套。而這一次你沒有收到你通常收到的那種快樂/舒心反應,那個人只是茫然地瞪著你,當場把你打發走了。

你對此感到震驚,並進而轉變為憤怒/怨恨,因為那個人沒有像其他人通常做的那樣,來確認/證實/辯護你對自己持有的“我是一個招人喜歡的人”這個觀念。

因此,當你將事情當成是針對自己個人時,你傾向於起憤怒/怨恨反應,並責怪他人而試圖使他人為你所起的反應負責。在上面那個例子中,你可能會參與心智秘密對話,在心裡說:“他肯定是心情不好/我肯定是正趕上他心情不好的時候/他自己就一團糟”等等。也就是你以某種方式將那個人指責為是造成這個情況的問題所在,而事實上全都是你自己在起反應,但你卻責怪那個人“不好”,以此來保護/防衛你自己對自己持有的“我是一個招人喜歡的人”這個觀念。而你卻沒有認識/看到/懂得:事實上那隻是一個觀念而已,因為你沒有可能取悅全人類,你沒有可能使每一個人在所有情境中都喜歡你。然而你甚至會深入到如此程度,以至於為了保護/防衛你自己的這個觀念/感受/信念,你竟試圖責怪他人是“問題”所在,如“由於他人不喜歡你,因此他人有毛病”— —這是極其荒謬可笑的。

與自己相關的“將事情當作是針對自己個人的”:

例子三:

當在你行走“面對等同心智的自己”這個實際過程中,你到了一個“跌倒”或“犯錯誤”的點——即你對自己持有的某個特定觀念受到了挑戰(因為我們接受/允許我們自己根據觀念來定義我們自己),這時你接受和允許你自己在所有方面全都跌倒,就好像僅僅因為那一點你就全部放棄/屈服。

你不是就那一點來調查自己,並在那一個點之中指導/改變自己,而是接受和允許自己將這個錯誤/跌倒當成是針對自己個人的,並接受和允許自己落入自我操縱之中——在這當中,你接受和允許自己就所面臨的那一點將自己當成受害者,進而放棄/憐憫/責怪/批判自己,並試圖放棄自己和自己進程的全部。在這當中表現出的是,當你作為人格自我定義所持有的一個關於自己的觀念受到挑戰/對質時,自己/心智是如何使用/濫用“將事情當成是針對自己個人的”這一點的——你不是面對作為那個觀念的自己,面對這個挑戰了自己觀念的點,穿過自己在面臨那一點和自己的自我觀念時體驗到的反應,並協助和支持自己停止、站立起來並改變;相反,你使用/濫用“將事情當成是針對自己個人的”這個反應,將其作為一個後門/替罪羊,以繼續作為觀念存在,躲藏在觀念之中,而不面對作為觀念和反應的自己,而是“屈從並放棄自己”,並繼續給予心智和能量控制和支配自己的力量。

因此,在行走進程中,要留意這個保護/防衛自己觀念和反應的自我操縱點,其中你試圖使用/濫用你的世界之中的一個點,然後試圖操縱自己和他人來辯護/確認/藉口“放棄/屈服”,而與此同時,這全都是由於你自己太害怕實際面對自己和挑戰自己——面對和挑戰自己接受和允許了自己所是/成為的:顯現為人格的觀念和能量

這就是我們如何使用/濫用“將事情當成是針對自己個人的”這一點來保護/防衛作為人格的自我觀念,這也就是“將事情當成是針對自己個人的”是如何實際上揭示/揭露:在我們自己之內等同我們自己的僅僅是觀念而已,而並非事實上是在平等一體情境中的在肉體/物質界中並等同肉體/物質界的我們自己的真正真實的活著的表達。

因此,當你對另一個人對你的回應/評論產生個人反應——其中他們的行為/話語與你直接相關,而你對此起了憤怒/怨恨反應,並有針對他們的心智秘密對話,試圖使他們成為錯誤/不好/問題所在,那麼這時你要調查他們是在對“你”說什麼/做什麼,識別出這個事件/情況在揭露/揭示的你對自己持有的觀念,然後一步步走過寫作/自我寬恕,並看一看你可以如何實施這觀念,將其從一個觀念踐行成一個等同自己等同活著的話語的實際生活現實。就我們以上所用的例子而言:

一絲不苟——使自己在自己/自己的世界的所有情境中都成為一絲不苟
招人喜歡——不要試圖取悅每件事/每個人,而是對在此處“我是誰”感到舒適/有信心,停止根據想要取悅每一個人來定義關係,而是考慮你可以如何從與他人的互動中更多地了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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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e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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